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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品质生活
是你我共同愿望
我市首部规范和约束个人行为
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地方性法规
《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实施2年多来
全民文明意识不断提升
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点赞支持
每一个江门人
都应该积极践行条例、遵守条例,
为江门建设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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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地锁”锁住文明
设置障碍、阻碍泊车,罚!
△ 《条例》规定今后,私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方式阻碍交通秩序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随着私家车拥有量日益增多,停车难成了普遍性问题。部分临街的商户为了招揽生意,方便顾客停车,私装地锁、杂物占道充当停车位,公共空间变成了内部停车场,也有单位在公共空间安装地锁占据“车位”,不仅影响正常通行,加剧车位紧张局面,还违反《条例》相关规定。
按照《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不得阻碍或者以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方式,妨碍他人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上停车。”
法律责任
按照《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阻碍或者以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方式妨碍他人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上停车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的车主朋友:文明停车有效地缓解“停车难”等问题;营造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自觉维护社区交通秩序;不要影响其他居民朋友及车辆通行;让“文明停车”成为一种习惯,使文明停车成为“无需提醒的自觉”,杜绝地锁“圈地” 从自己做起!
来源丨文明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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