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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各级文件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向社会公布鹤山市红十字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电子文本可以在鹤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eshan.gov.cn/)和鹤山市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hsredcross.org.cn/)中下载,并向社会各界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鹤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18号,邮编:529700,联系电话:07508938836。
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我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文件要求,编制《鹤山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会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鹤山市红十字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邓燕群常务副会长担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使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按照上级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我会按照 “会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协作”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三)健全公开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3年,我会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依据鹤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七项等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相关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调整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和职能调整情况,我会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了更新,对指南中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等进行重新整理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我会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避免所发布的政府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同时加强对虚假、不完整信息的发现和澄清。2013年没有发生虚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会信息公开相关文件”、“我会工作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我会工作动态”、“人事任免”、“公益动态”、“三公经费”等以及市直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需公开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3年我会进一步增强了鹤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发布包含“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政府工作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重点工作”、“政府新闻发布”“政府各类报告”、“政府重要会议及主要内容”、“人事任免”、“政务服务中心”“网上问政平台”等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会没有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会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会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申诉、举报、投诉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由于工作员的紧缺,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公开时限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3年,我会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鹤山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