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鹤山市红十字会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示 > 爱心项目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先心病儿童)申请指南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管理、委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协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和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专项救助白血病先心病儿童的公益项目。




敲重点!



白血病



█资助对象

0-18周岁确诊为白血病的中国籍儿童


注意事项:

1.患儿19周岁生日第二天0时起即为超龄。

2.项目为一次性资助,除造血干细胞移植补充资助外,不可重复申请同一病种资助。



█资助标准

1.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2.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需要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3.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可登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网站、鹤山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也可到各镇(街)公共服务办领取)。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0-18周岁).docx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docx

2.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双方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院公章或医务处章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科室和病区盖章无效)。

5.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6.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说明: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申报资料报患儿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初审后,逐级报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审核,最后报至中国红基会,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资助申请。





先心病



█资助对象

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注意事项:

1.患儿15周岁生日第二天0时起即为超龄。

2.受助患儿须在通过评审并获得《资助告知书》的三个月内完成手术,并在告知书1年有效期内提交合格回执资料。非有效期内的手术费用将不予资助。

3.本项目为一次性救助,已获得本项目资助的患儿不受理重复申请,需多次手术的复杂先心病患儿除外。


█资助标准

1.家庭自付5干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干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注意事项:

1.项目资助最低标准为5干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综合报销后,低于最低标准的家庭自付部分将不予资助;
2.患有复杂先心病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过一次项目资助的患儿,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可登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网站、鹤山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也可到各镇(街)公共服务办领取)。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0-14周岁,先心病).docx

2.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双方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三个月内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心脏彩超报告等)复印件。

说明: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申报资料报患儿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初审后,逐级报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审核,最后报至中国红基会,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资助申请。

鹤山市红十字会咨询电话:0750-8938836
办公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18号(旧华山泉隔壁)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