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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4月26日下午,市红十字会召开党支部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省委、江门市委、鹤山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市红十字会贯彻落实意见。市红十字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区丽英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不断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红十字会高质量发展成效。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我们要深刻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凝聚起推动鹤山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二要聚焦目标任务,突出学习重点,切实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最基本的就是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逐条逐章学纪、入脑入心知纪、不偏不倚明纪、善始善终守纪,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要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我们要以学促干,以学促改,抓好抓实“三救”“三献”工作,以拔头筹、争上游的奋进姿态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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