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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红十字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12月21日,市红十字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鹤山市红十字会工作报告》《鹤山市红十字会监事会2022年监督情况通报》等,审议通过了《鹤山市红十字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办法》(修订稿)《“关爱生命”重大疾病困难群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稿)等决议。



   副市长、红十字会会长潘蕊出席会议并讲话。潘蕊充分肯定了我市红十字工作,认为市红十字会主动作为,成效突出,多项工作走在江门、乃至全省前列,赢得了上级红十字会、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誉。如在我市“0429”“1024”疫情期间,共募捐防疫款物总值达500万元,全部快速发放到防疫一线使用,还募捐了3辆负压救护车,助力全市防疫工作;AED投放量居全省县级市首位;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去年和今年募捐善款分别为613万元和1200万元,增幅达95.8%;救助支出增幅也达到91.3%,惠及群众5万多人次募捐和救助总量居江门红会系统首位、全省县级市前列;应急救护普及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特别是实现了全市高一新生4000多人的急救技能考证培训全覆盖,是江门市率先启动并唯一做到全覆盖的市(区)。

    对如何抓好下一阶段的红十字工作,潘蕊提三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党对红十字工作的全面领导。二要推动红十字主责主业提质增效,持续打造“救在身边”工作品牌。进一步加大重大疾病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各镇(街)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红十字会救助项目在社区、农村的宣传力度,把救助政策送到千家万户,真正做到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扩大人道救助覆盖面。三是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红十字组织延伸到基层。加快鹤山工业城红十字生命安全体验馆建设,争取明年初建成并对外开放,把阵地建设在群众身边,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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