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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第三例人体器官捐献

“我愿将我丈夫的器官捐献出去,就当是他为这个社会做的最后一点贡献吧!” 1224日下午 ,在市人民医院ICU病房, 女士一家慎重地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这也是我市开展遗体器官无偿捐献工作以来的第三例。

捐献者喻某是在我市务工的湖南人。在一次工作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掉落,造成脑死亡。经过六天的紧急治疗,依然无法醒来。 医生告诉喻某家属,喻某由于受伤太重,醒过来的希望非常渺茫,只能依靠药物维持生命指征,一旦撤下呼吸机,就会立刻去世。

在万分悲痛中,喻某家属在ICU病房门口看到了遗体器官捐献宣传海报,当即,他们一家就商量起这件事情。根据喻某家属的慎重考虑,喻某的妻子提出,愿将丈夫功能良好的器官,无偿捐献出来,拯救有需要的患者。 1224日下午 ,在省中医院专家、我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捐赠者亲属的共同见证下,喻某直系亲属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并自愿捐献肝脏、肾脏和眼角膜。按照捐赠程序,在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捐赠接收方省中医院已于 1225对捐献者进行转运,并进行器官捐献手术。

    截止目前,我市志愿捐献人体器官登记者达到11人,实现人体器官捐献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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