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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爱心助学金”发放暨“红十字模范校”表彰仪式

活动现场

为弘扬“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114,市红十字会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在鹤山一中共同举行2012年“爱心助学金发放”暨“红十字模范校”表彰仪式,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邓燕群、团市委书记梁沃威等相关部门领导及各学校贫困学生代表、带队老师共八十人参加活动。

 

在座领导为受助学生代表发放助学金

活动仪式上,在座领导为现场的贫困学生代表发放了助学金。“爱心助学金”活动是由市红十字会、团市委、市教育局于2009年联合发起,已持续四年。2012年,市红十字会、团市委、市教育局积极发动爱心家庭认领爱心储蓄罐,举办了“五一”大型义演、义诊、义卖和慈善书画拍卖活动,为“爱心助学金”筹得善款超过8万元,全部归入我市“一元爱心日”活动“红十字爱心满校园”项目管理。经过各中小学校团委的推荐,由市红十字会会同团市委、教育部门共同审核,此次活动共有160名学生得到了每人500元的爱心助学金,让学生们感受到党、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浓浓关爱。

 

在座领导为红十字模范校授牌

最后,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邓燕群还宣读了相关通知,通报了我市第二批红十字模范校的评审情况,决定授予鹤山二中、雅瑶中学、沙坪四小为“鹤山市红十字模范校”。自20126月份以来,我市各学校积极开展了新一期的红十字模范校创建活动,在组织机构建设及运行、建立健全制度、开展业务活动、营造校园红十字氛围及发展会员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按照《关于开展“鹤山市红十字模范校”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组成评审验收小组于201211月至12月对鹤山二中、雅瑶中学、沙坪四小等3所“红十字模范校”申报学校进行了评审验收。

 

参加活动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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