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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落实。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红十字会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贯彻鹤山市委书记在全市巡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通报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全体党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抓实整改工作,切实把落实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查督导,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完成。
(二)突出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其他党员干部主动担当,具体推进整改事项高效完成。整改期间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7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认账认责、真改实改。
(三)明确目标措施,推动整改走深走实。逐条逐句梳理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推动整改走深走实。
(四)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边整改问题,边建章立制,制定完善了《鹤山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鹤山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鹤山市红十字会会议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党组书记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
(一)行动迅速,部署到位。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党组书记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增强了整改责任意识。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牵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挂图作战,确保整改问题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成效好。
(三)深入剖析,找准“症结”。带头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着重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带领全体班子成员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剖析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四)靠前指挥,突出重点。先后4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带头领办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点重点问题和选人用人、项目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主动研究部署、沟通协调,得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选好配强了领导班子;加强与沙坪街道、共和镇等单位的沟通,先后6次到现场督办凤凰社区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鹤山工业城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建设,协调解决建设难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推进重点项目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1)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迅速加大沟通督办力度,沙坪街道办凤凰社区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于2024年1月完成建设并对外开放,古劳镇卫生院住院部改造工程于2023年12月底竣工,鹤山工业城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于2024年1月份已完成基建和设备安装。2024年4月22日,广东省红十字会组织全省各地市以及县市红十字会负责人到鹤山工业城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调研,并对该馆建设表示肯定,认为鹤山红会为全省红十字系统树起了标杆。
(2)强化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发挥惠民作用。沙坪街道凤凰社区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共开展了25场进馆学习体验活动,受教育市民群众690人次,自行进馆参观市民群众人数300多人次,有效发挥了该馆应急救护知识科普的阵地作用。古劳镇卫生院住院部改造完成后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古劳镇群众的就医环境,便于周边群众就近治疗;2024年住院人数达311人,与2023年同比增长127%。鹤山工业城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共开展进馆学习活动51场,受教育群众1800多人,有效发挥该馆的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红十字精神宣传阵地作用。
2.针对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1)在2024年春节、中秋节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中加大了入户走访力度,组织党员干部和红十字志愿者分组到各镇(街)的慰问对象家中拉家常、了解情况,更好地掌握困难群众的真实需求。
(2)坚持加强走访调研,更深入了解救助对象的后续情况。6-7月份组织党员干部和红十字志愿者深入到受助对象家中了解救助对象的最新情况,复核、抽查救助对象家庭情况,及时掌握他们的需求。
3.针对对基层红十字会的业务指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1)联合市民政局举办红十字救助政策业务培训班,向全市150名“双百”社工详细解读“关爱生命”重大疾病困难群众救助项目、临时救助项目、救心行动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白血病)等人道救助项目,让各镇(街)的“双百”社工对红十字救助政策更清晰,便于日常宣传和及时帮助有需要的困难群众进行申请。
(2)在微信订阅号、官方网站重新发布“关爱生命”重大疾病困难群众救助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先心病儿童)申请指南,并推送至镇(街)工作群,进一步扩大政策的宣传面,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3)修订了《鹤山市红十字会救助指南》,让基层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救助政策信息。
(二)关于重点领域监管存在漏洞的整改情况
4.针对募捐箱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
坚持严格执行《鹤山市红十字募捐箱管理规定》和《鹤山市红十字募捐箱设置管理协议书》有关规定,加强对募捐箱的监督管理,落实每半年至少清点1次的要求。
5.针对人道救助和博爱项目接受社会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1)在官方网站发布了《鹤山市红十字会2023年救助项目》,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鹤山市2024年“一元爱心日”捐助活动工作方案》印发后,发布了《鹤山市红十字会2024年人道救助项目》。
(2)在市红十字会微信订阅号、官方网站发布“关爱生命”重大疾病困难群众救助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先心病儿童)申请指南等项目信息,不断扩大政策宣传面。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坚持每季度在官方网站公示募捐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针对内控管理执行不够严。
整改情况:
(1)2023年、2024年的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合同均约定分三期支付服务费用,分别为项目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总价的60%,项目开展半年后支付服务总价的30%,合同期满邀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总价的10%。
(2)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全体人员对有关财务规定的认识。
(3)修订了《鹤山市红十字会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全面完成了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核实了实物资产情况,并结合会计凭证、合同等资料,进一步更新完善了资产系统资产信息,并打印粘贴了固定资产标签,做到登记到人,一物一卡。
(三)关于为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
7.针对推进制度建设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
修订了《鹤山市红十字会会议制度》《鹤山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鹤山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鹤山市红十字会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鹤山市红十字会博爱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8.针对选人用人工作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了班子架构。二是经市委同意设立了市红十字会党组,进一步强化了党对红十字工作的全面领导。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红十字会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好党员日常廉政教育,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二)及时调整优化,健全长效机制。调整优化工作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质量,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推进的整改任务,要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跟踪问效。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举一反三,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三救”“三献”主责主业,进一步优化人道救助项目、扩大应急救护知识覆盖面、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切实做好群众可及可感的身边事,力争推动红十字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0-8938836;邮政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18号;邮政编码:52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