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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红十字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鹤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协调、文档、会议、宣传、保密、统计、财务管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2.负责人事、党建、纪检、工会工作;

3.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和信访工作;

3.负责红十字组织发展与建设;

4.负责红十字志愿者管理和发展;

5.负责国际间红十字会交往及台、港、澳红十字会组织的交往与合作,承担查人转信工作等。

二、鹤山市红十字会业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

2.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3.开展备灾救灾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的接收、统计和分配工作;

4.负责救灾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中的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5.负责宣传、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6.负责博爱家园项目和生命安全体验馆工作;

7.负责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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